电子税务局上,新增了一个申报项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即:对于存量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7月30日前,完成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具体内容如上图所示。
而对于增量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报送基本信息,并没有7月30日的截止日期限制。
同时,如果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报。
那么,哪些属于需要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呢?15号公告给出了详细规定:
除了基本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还需要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其中:
1、身份信息
身份信息区分几种情况,有的企业可能只需要填报一个表,有的可能需要填报好几个表,具体如下:
2、收入信息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下列收入信息: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与基础信息相比,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才是重头戏。
通过相关身份和收入信息,税务部门可以十分清楚、全面地了解平台内经营者(比如店主)和从业人员(比如主播)收入情况,还想要偷逃税,彻底行不通了。
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的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的次月,首次报送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
后续,每个季度结束,次月都得按时报送相关身份、收入信息。
不过,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四种情形,可以享受免于申报待遇:
1、特定便民劳务活动从业人员不用报
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其收入信息。
这类从业人员,基本不需要纳税,报收入信息也没用,所以直接不用报了。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只是不需要报送收入信息,身份信息还是需要报送的。
2、扣缴申报等情形下已填报的不用重复报
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为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已填报的涉税信息,不需要重复报送。
比如,主播打赏提现,平台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相关的涉税信息已经填报了,应该就不用再次重复报送了。
3、信息共享能获取的不用重复报
通过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不得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重复报送。
4、存量涉税信息不用报
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本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即:2025年6月及以前的涉税信息,不需要报送。
对于存量豁免申报,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只是免于申报,而非代表税务部门对之前的涉税违法行为不追究了。
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是无限期追征的,被查到以前有偷税,该补税还是要补税,该罚款还是会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报送相关信息之外,15号公告还明确了:
当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者发现涉税风险时,互联网平台企业及与网络交易活动有关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相关方应按要求配合提供涉嫌违法的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资金账户、物流等涉税信息。
如果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按规定期限、如实,或拒绝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税务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1、一般情况,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相关情形还会按规定纳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管理,一个年度内2次以上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提供涉税信息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示。
对于相关企业而言,上述信息的报送,意味着税务部门可以充分地掌握相关数据,并会利用税收大数据系统,对平台报送的信息与商家填报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当比对出以下异常情形时,就会触发系统预警:
1、某季度平台报送的收入是100万,商家申报的数据小于100万,且差额超过了相关阈值。
2、通过平台报送的数据测算,商家连续四个季度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却没有按规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3、成本费用大幅高于,或税负率等大幅低于同平台、同行业、规模营收相似的企业的平均水平。
一旦预警,轻则要求你进行情况说明,重则可能会直接立案稽查。
大家(尤其规模较大的商家)应充分意识到,税务部门对电商等行业的税务监管,已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过去那种粗放的管理方式,不会再有了,侥幸心理和歪心思,也不能再有了。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