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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驴友擅闯自然保护区遭顶格罚款5000元:法律红线不容逾越

发布日期:2025-08-19 06:59 点击次数:50 你的位置:意昂体育 > 新闻动态 >

"跟着网红攻略走就没事?"2023年夏天,5名驴友为追寻网络视频中的绝美风光,擅自闯入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最终因迷路报警获救。这场为期4天的"野性探险",不仅动用了冲锋舟等公共救援资源,更让每人付出了5000元顶格罚款的代价。当法院终审判决"处罚合法"时,这个典型案例为所有户外爱好者敲响了警钟:生态保护的法律边界,从来不是可以随意跨越的灰色地带。

事件回顾:违规穿越引发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6日,阳某等五人在社交媒体风光视频的吸引下,未经批准进入石门台保护区核心区。他们携带生火工具露营做饭,四天后因迷路报警求救。英德市林业局通过手机定位数据确认,其活动轨迹主要位于核心区内,且当事人承认途中看到禁止进入的界碑。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4条,行政机关认定"核心区活动+携带生火工具"构成较重情节,遂作出每人5000元顶格处罚。值得关注的是,当事人曾以"按网络攻略游玩""未见警示牌"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处罚,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解析:核心区禁入的刚性规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其中核心区是生态保护的最严格区域。《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核心区",仅允许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科研活动例外。该条款属于禁止性规范,意味着无论是否设置警示标识,擅自进入即构成违法。

广东林业局的裁量基准进一步明确,具有"生火工具""过夜停留"等情形将加重处罚。法律专家指出,这种"行为犯"的立法模式,凸显了国家对核心区生态安全的绝对保护立场。

顶格罚款的合理性分析

对比近年同类案件可见,本案处罚具有充分依据:一是森林防火敏感期携带明火工具,已实质威胁生态安全;二是持续4天的核心区活动造成较大环境影响;三是动用冲锋舟救援消耗公共资源。法院特别指出,当事人看到界碑仍继续深入,主观过错明显。

2021年卧龙保护区类似案件中,3名穿越者同样被顶格处罚5000元。而部分省份对初犯者处1000-3000元罚款的案例,多不涉及生火、过夜等加重情节。这种差异化处理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

司法裁判释放的警示信号

清新区法院判决确立了三个重要标准:网络攻略不能豁免法律责任;物理界碑即视为有效告知;裁量基准中"较重情节"认定标准。法官特别提示,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进入保护区的,当事人需自行举证才能免责。

该判决对社交媒体时代的户外探险具有标杆意义。随着"野景点"探险内容泛滥,平台发布者未标注危险区域、驴友盲目跟风打卡等现象已引发系列安全事故。

户外探险的法律边界

生态环境部2023年已部署强化自然保护区执法,类似顶格处罚案例可能增多。建议户外爱好者提前通过"国务院自然保护区名录"查询路线,避免法律风险。真正的探险精神应当建立在尊重自然、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毕竟,最美的风景永远属于那些懂得守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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