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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八旬老者每日爬6层楼,物业拒收电梯费不让乘

发布日期:2025-09-19 05:19 点击次数:100 你的位置:意昂体育 > 意昂体育介绍 >

沈阳有一位八旬老人每天都要步行上六楼,邻居们劝她坐电梯,但她坚持不让。

声明:本文内容参考了权威资料,并融入了个人见解,文末已列出参考文献和截图,请读者了解。

现在不少高层住宅小区,为了让大家出行更方便,都会装上电梯。

在沈阳的一个小区里,竟然出现了“电梯私人化”的怪现象……

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被告知不能使用电梯。

而且全小区只有她不准用,这是怎么回事?

在沈阳市大东区的强晟家园里,住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她平日住在六楼。因为这栋楼共有十二层,所以安装了电梯。要是没有电梯,住在高层的居民出行就会很麻烦。

不过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这位阿姨从不乘坐电梯,总是选择走楼梯上楼。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她自己不愿意坐电梯,还是有其他原因?毕竟六楼也算不上低了,每次走楼梯确实挺费劲的。

经过询问,才知道阿姨不能坐电梯,并不是她不愿意,而是因为电梯管理员没有给她办电梯卡。这样一来,阿姨就无法使用电梯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为什么管理员会对两位八旬老人如此对待呢?

李阿姨选择了强晟家园,主要是因为那里的房子装有电梯。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电梯能带来很多便利,特别是当腿脚不太灵便时。

但是他们搬进房子半年后,发现不能再坐电梯了。这个小区的物业已经走了,所以坐电梯要交钱,但这个钱交给谁,小区里也没有人知道。结果,那个收钱的人明确不让阿姨家坐电梯。

这个负责收电梯费的是谁,大家为什么都默认把钱交给他呢?经过社区了解才知道,小区物业撤离后,小区由业委会接管。这名收费人员正是业委会的一员,名叫于法滨。

于法滨为何要这样对待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他是对小区内所有的老年人都如此,还是仅仅针对毕大娘夫妇呢?

毕阿姨说,可能是因为之前的事情,他对她有些看法。其实,这位名叫于法滨的人就住在毕阿姨家的楼上。毕阿姨住在六楼,于法滨住在七楼。

毕大娘刚搬进新家,发现阳台漏水了。她就去找了楼上的于法滨,希望两人能一起解决这个问题。可是于法滨的态度很冷淡。

他不想配合处理漏水问题,把责任全推给了原来的房东毕大娘。但是我们知道楼上漏水,还是需要楼上住户来解决。毕大娘自己修虽然能解决问题,但治标不治本。

毕大娘发现于法滨不愿意合作,便去找社区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可是社区方面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表示他们也无能为力。然而,漏水的问题越早解决越好。

家里一直漏水,大娘很头疼。她原本买的是二手房,但房子有问题还是得修。

毕大娘没有办法,决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可是这件事一拖再拖,她最终把邻居告上了法庭。不过,法庭并没有受理毕大娘的案子。

这件事让毕大娘和于法滨之间有了隔阂。后来在电梯的事上,于法滨故意不收毕大娘的电梯费,结果毕大娘没法坐电梯了。

小区最近发布了关于电梯的公告。从3月18日到3月28日,每户需要缴纳300元的电梯费,并且需要上交家里的电梯卡进行升级。毕大娘对这个费用并不是特别在意,她认为电梯费还是要出的,因为她就是为了能坐电梯才搬到这里来的。

由于以前漏水的问题,她不太想跟于法滨打交道,但他负责电梯管理,电梯费和电梯卡都需要通过他。因此,毕大娘请邻居帮忙代缴这笔费用。

没想到,邻居回来后,告诉毕大娘于法滨没有收她的电梯费。这下,毕大娘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觉得自己好像被人针对了。这种事情难道不是公报私仇吗?

毕大娘碰到这种情况,也是无语的。乘坐电梯难道不是每个业主的自由吗?一个电梯管理员怎么能限制别人的权利。电梯是小区业主共有的,不是一个人的。

毕大娘只好再次去找社区,希望他们能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她觉得于法滨没有权利拒绝她乘坐电梯。

没有电梯卡的毕大娘,每天只能爬楼梯上下楼。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而且她也不想交这个电梯费。这明显就是有人故意不让大娘坐电梯。这种做法难道真的没人管吗?

社区人员和派出所人员都对这件事进行了了解并协调。最后,经过协商,电梯管理员于法滨要求毕大娘写一份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是,毕大娘乘坐电梯期间,出现的任何事故,都要自己负责。

这份承诺书看上去有点奇怪。它是不是专门针对老年居民的?是因为年纪大的人坐电梯的人不多,还是因为他们坐电梯时更容易出问题呢?这个承诺书是小区里的所有老年人都要签吗?还是只有毕大娘一家需要签字呢?

毕大娘对写承诺书并不反感,她最关心的是如何能顺利坐电梯。如果写承诺书就能坐电梯,她也就同意了。于是,大娘在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于法滨担心毕大娘日后不认账,于是请社区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文件上签字,作为见证。这些工作人员也很配合,在承诺书上签了字。大家都是为了帮助解决大娘的问题。

大娘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解决了,可以安心地乘电梯上下楼了。没想到于法滨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不仅需要大娘在承诺书上签字,还要让两名第三方工作人员在承诺书上加盖他们单位的公章。如果没有公章,他依然不允许大娘使用电梯。

毕大娘只好再去社区和派出所求助。但是,关于盖公章的事情,两个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办理。因为公章代表的是单位,他们个人没有这样的权限。

就这样,毕大娘一直没法用小区里的电梯。这事儿除了毕大娘说的,还会有什么别的原因吗?

后来,有个记者来采访这件事。记者想找到于法滨,了解事情的经过。记者来到强晟小区,找上了七楼的于法滨。可是,于法滨平时不住在那个小区,他住在老家,做自己的生意。

于法滨住在小区的这套房子里,他的哥哥就住在这里。记者说明来意后,希望这位哥哥能帮忙联系一下于法滨。记者想跟于法滨聊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哥哥一开始不太愿意理睬记者的请求。

然而,在记者的一再劝说下,哥哥还是接通了于法滨的电话。哥哥把这件事告诉了于法滨后,于法滨却让哥哥不要理会毕大娘,这件事与他无关,也与记者无关。他告诉哥哥,让记者离开就是了。

因此,记者无法从于法滨那里了解到更多信息。仅凭大娘的一面之词,也无法确定事情的真相。为了查明事情的真相,记者来到了于法滨现在居住的筑景社区,希望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联系到他。

电话一接通,记者还没开口,于法滨一听是那位记者打来的,立刻挂掉了电话。这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不愿交流呢?

于法滨作为负责管理楼道电梯的人员,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掺杂个人恩怨。如果他和大娘有矛盾,就不让大娘使用电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

于法滨和大娘之间产生了些矛盾,仅仅是因为之前房子漏水的事。虽然大娘提起了这件事,但也并非无理取闹,只是客观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于法滨不配合处理房屋修补问题,确实是他的问题。作为上下楼的邻居,不是应该和睦相处么?为什么非要这种不沟通不处理的态度,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他最不应该的地方是利用收电梯费的机会,故意不向毕大娘收这笔钱,想借此报复她。但实际上,毕大娘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伤害。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多心引起的。

于法滨不仅没有做好为人民服务的事情,反而还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种行为是法律和道德都不允许的。

毕大娘已经八十多岁了。如果只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矛盾,就故意这样对待毕大娘,于法滨的自尊心未免太强了。而且,于法滨做事的方式也需要改进。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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