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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景区刺死案,精神病责任认定争议升级

发布日期:2025-08-19 06:22 点击次数:106 你的位置:意昂体育 > 新闻动态 >

南昌梅湖景区发生的血案,一名19岁女大学生无辜殒命,凶手席某某被曝有精神疾病诊疗史。这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对我们社会安全网的又一次残酷拷问。当“精神病”被公众视为“免死金牌”时,其背后是国家精神卫生体系在预防、干预和监护上的结构性溃败,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的脆弱不堪。

2025年8月10日,19岁的刘某某在八大山人梅湖景区被23岁的席某某持剪刀刺杀。警方通报确认席某某有精神疾病诊疗史,但未明确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这一信息瞬间引爆舆论,公众的愤怒与恐惧直指《刑法》第18条,质疑精神疾病是否已成为暴力犯罪的“通行证”。

“精神病”绝非脱罪的护身符。根据《刑法》第18条,只有当精神病患者在作案时“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经法定程序鉴定后才不负刑事责任,但必须强制医疗。间歇性发病或部分丧失能力者,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司法实践的核心在于“行为时能力评估”,而非简单诊断。

然而,公众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多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如四川成都、河北廊坊的悲剧,不断冲击着社会底线。部分凶手在作案后表现出“理性”行为,例如清洗证据,这与公众对“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认知产生巨大冲突,加剧了对司法鉴定公正性的质疑。

我国精神卫生体系在预防和监护环节存在显著短板。尽管国家已启动“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但社区干预力量仍显薄弱。全国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庞大,家庭监护压力巨大,社区支持和专业康复服务严重不足。高风险患者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如同不定时炸弹。

司法鉴定环节的公正性与效率也饱受诟病。不同鉴定机构可能得出相悖结论,进一步加剧公众对“精神病免责”的刻板印象。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研究报告指出,对“部分责任能力”的界定仍模糊不清。这种模糊性,加上信息不透明,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弥补这些漏洞刻不容缓。立法层面,应细化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认定标准,尤其要明确“部分责任能力”的界定。基层层面,必须加大对精神卫生领域的投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提升对高风险患者的发现、评估、干预和康复管理能力,并探索建立电子手环等动态监控机制。

同时,应强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并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避免家庭监护的缺位。借鉴德国“保安处分”制度,对有再犯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并定期评估,以平衡人权保障与公共安全。技术进步应成为社会治理的利器,而非被监管壁垒所阻碍。

精神疾病绝非暴力犯罪的“通行证”,它敲响的是社会安全网亟待补强的警钟。构建一个更加严密、高效、人性的精神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也是对生者最坚实的守护。否则,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重演,而那些所谓的“法律人道主义”将沦为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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